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调解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
据悉,2014年,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在沙县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女陈某某由其父陈某抚养。由于陈某常年在外地无暇照顾女儿,且户口问题影响女儿上学,为了给女儿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条件,张某来到法院寻求帮助,要求变更女儿抚养权。
案件受理后,为避免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久拖未决,影响到孩子入学,承办法官及时与原被告沟通了解案情。在交谈过程中得知,陈某常年在外做生意,离婚后女儿陈某某仍跟随张某共同生活。考虑到陈某现身处外地,来往不便,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辩法析理、耐心疏导,希望他们能为了女儿更好的成长,打开心结、彼此宽容。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陈某同意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案顺利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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