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儿女继承权分配比例时怎么规定的
父母去世后儿女的继承权分配比例是男女双方可以均等的继承父母的遗产,《民法典》规定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但遗产分配也要考虑其他因素,如果儿子没有履行任何的赡养义务,是女儿主要赡养父母的,女儿就可以多分一些遗产。
一、父母去世儿女继承权分配比例怎么规定的?
儿女继承权分配比例是平等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吗?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2、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律上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可以均等的分配遗产,可是,父母在去世之前所立的遗嘱当中表示让儿子多继承遗产的,那应该尊重父母的意愿,同样的道理,父母把遗产留给女儿的,儿子也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不能因此而否认遗嘱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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