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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交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3.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4.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5.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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