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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的婚前财产继承妻子与子女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后,婚姻关系解除,而男女双方可以再婚或者复婚的,如果再婚的,其子女和配偶可能会形成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那么二婚的婚前财产继承妻子与子女要怎样分配的?
 
一、
 
配合和子女对婚前财产进行继承时,如果是法定继承的,一般由法定继承人平均分配,如果是遗嘱继承的,按遗嘱约定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产继承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再婚后,配偶和子女对婚前财产进行继承的,依据继承方式确定怎样分配,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原则上由继承人平等分配,遗嘱继承就按遗嘱约定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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