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400-766-7288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

每一次开庭,都堪称经典

20年经验老律师创办 前30名免费咨询

全国咨询电话

400-766-728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法律常识

返回上一页

耕地承包合同违约好解除吗

农村土地承包一般是以家庭的形式进行承包的,承包农村集体土地要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承包人要按约定支付租金,那么耕地承包合同违约好不好解除?
 
一、耕地承包合同违约好解除吗
 
签订耕地承包合同后,如果一方出现合同违约,经催告后仍然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承包合同,并且主张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土地承包应当进行哪些程序
 
1、创设取得承包经营权
 
这种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
 
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需要去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在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移转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里需要注意一下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要是没有经过依法批准,就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你要求登记的,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要是你没有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继承取得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确定你是哪一种方式承包下土地的,接着你得按照下面的程序进行:
 
1、首先在将要承包的土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中,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接下来由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过。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按照承包方案规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将土地承包到每一个农户家庭。
 
5、签订承包合同。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耕地承包合同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另一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承包合同,解除通知送达后,合同解除。
 
来源:华律网整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责任编辑:()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20年老律师带队 帮你解决法律难题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民事、商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账务纠纷、公司事务、劳务纠纷、工伤赔偿、知识产权、行政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诉讼代理和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400-766-7288

返回顶部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400-766-7288
0371-60998851
0371-60998852

假日值班电话

15938778109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