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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经济适用房离婚后如何划分财产

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之一,城市中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未取得房屋的完整产权,那么民法典中经济适用房离婚后怎样划分财产的?
 
一、民法典中经济适用房离婚后如何划分财产
 
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1、首先要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然后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且准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去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上报房管局审核。
 
3、上报还要经过复审,由上级房管局按照规定对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并公示15天。
 
4、填写经济适用房申请书主要由家庭人口有多少、收入水平的高低、人均居住面积、生活现状、为什么要买经适房等一些方面入手。还可以在网上找一些范文参考一下。
 
5、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条件,不要为了申请经济适用房,而不择手段。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经济适用住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来源:华律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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