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为了更好的实现房屋所有权的流转,双方当事人会选择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以此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关系,除此之外还需要尽快办理过户,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房屋买卖协议未过户是否有效呢?
一、房屋买卖协议未过户是否有效
买卖协议未过户不会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买卖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房屋过户登记错误可否变更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过户登记错误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协议未过户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需要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以防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果发现房屋登记信息有错误的,可以申请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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