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买房的话双方是要办理相关的手续的,买房最主要的就是可以拿到房产证明。比如说安置房,购买的时候双方可以进行协商。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在民法典中安置房多久拿到土地证呢?
一、民法典中安置房多久拿到土地证
民法典没有规定安置房房产证下来的时间,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30天内完成登记,发给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二手房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付
实际上,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房时需要几时支付中介费,将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并且,一般情况中,中介费会在中介公司签完居间合同的时候收取,因为中介已经完成了居间服务,促成了这一笔交易,就有权收取中介费。不过,为保证买方的利益,一般在签完合同时付一半中介费,过户当天再付另一半中介费。
因此,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方最好在确保能拿到房屋所有权时才能支付全部中介费,否则的话,有些不法中介可能会利用购房者的急切心理和知识缺乏,把房子一房多卖,骗取“订金”或卷款逃跑。
当然,如果发现遭到不法中介欺诈,建议可以及时去当地工商部门投诉,若是中介欺诈属于变相的诈骗的,因为诈骗到一定数额的话会被认定为诈骗罪,因此,建议也可以在必要时积极报警处理。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民法典没有规定安置房房产证下来的时间,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30天内完成登记就发给房产证了,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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