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房打折后老业主可以申请退钱吗?
如果新房打折一般是不可以退钱的,因为打折属于市场调节的后果,因此业主和房地产开发商均需要对该价格变动承担风险。
房屋买卖合同一经签订即告成立和生效,除非合同里有约定相关的事项,不然是不能退钱或是补偿的。
如果相差较大的话,业主们可以联合,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补偿或者向行政部门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如果业主主张解除合同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约定违约金低于开发商损失的,开发商可要求增加,而这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即前后房款的差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业主可以退房的情况有哪些?
1、不履行合同与诚实信任原则相悖。
诚实信任是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基础,被称作民法的“帝王原则”,它要求缔约时诚实并不欺不骗,缔约后守信并自觉履行。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都应该讲诚信。
2、购房者不履行合同,也无权依法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协议解除在此已不存在,只能看能否适用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δ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Υ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能履行的合同违约后也应继续履行。
在法理上,根据合同是否履行与履行状况,违约行为可分为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不履行包括拒不履行和履行不能。在一方能履行而不履行的情形下,对方可以选择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而不履行方无权毁约。
4、即使合同解除也要赔偿损失。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三、业主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业主权利主要有:
享受物业服务权的权利;
使用物业共有部分并分享公共收益的权利;
对专有部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成立业主自治组织的权利;
自行管理或委托他人管理物业的权利;
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
参加业主大会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罢免;
知情权;
监督权;
撤销权。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了解到,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退房的。因为房地产的房价并不是单纯的由开发商单方面来决定的,而是与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息息相关的,因此开发商并不构成违约的行为,业主也就不能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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