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400-766-7288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

每一次开庭,都堪称经典

20年经验老律师创办 前30名免费咨询

全国咨询电话

400-766-7288

当前位置:首页 > 民法典 > 侵权责任

返回上一页

因琐事殴打老人 法院判决给付医疗费护理费

一名86岁的老人,因为与邻居发生一些摩擦,被邻居打致住院。近日,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判决被告黄某判决生效之日起给付老人孙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

  2月的一日,原告孙某在家休息的时候,看见被告黄某正在从楼上扔垃圾,恰巧落在了自家的窗台上,孙某气不过,便上楼找被告黄某理论,黄某见楼下邻居因这种小事来找自己,便于其争论,孙某与黄某争执不下,一怒之下,被告黄某抢夺过原告孙某手持的拐棍,打击孙某身体头部导致其住院。住院期间黄某没有支付任何医药费,故原告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黄某赔偿原告住院的一切费用。

  庭审当日,被告黄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到庭,未进行答辩。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告黄某在纠纷中致伤原告孙某的证据充分,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标准》的规定,判决被告黄某判决生效之日起给付孙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2329.64元。如果未按本判决制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责任编辑:()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20年老律师带队 帮你解决法律难题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民事、商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账务纠纷、公司事务、劳务纠纷、工伤赔偿、知识产权、行政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诉讼代理和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400-766-7288

返回顶部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400-766-7288
0371-60998851
0371-60998852

假日值班电话

15938778109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