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屏山:父亲逃避执行被拘 女儿主动替父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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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3-17
“请问你们是法院吗?我是被执行人黄某的女儿,我自愿为他偿还案款,请求法院提前解除对他的拘留决定。”近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黄某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将拘留决定采取彩信方式转发给其女之后,被执行人之女主动打来电话,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义务,为其父亲代为偿还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一部分债务,并担保分期支付。
2016年8月,黄某租用廖某的挖掘机维护村级道路休整,经协商双方议定租赁47.7小时,使用费每小时270元,拖车费2000元,合计15000元。2019年6月1日,该款尚未支付,黄某向廖某出具了欠条一张,载明欠款15000元的事实以及在2019年7月前一次还清。逾期后,黄某仍然未支付2020年1月7日,廖某不得已将黄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黄某偿还该租赁款,经判决支持了原告廖某的诉讼请求。
2020年8月12日,廖某向屏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某在接到人民法院电话通知后,拒绝到法院申报财产,只表示自己有钱后会履行义务,从此后失去联系,案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2021年3月10日,屏山法院收到执行网格员提供的信息,被执行人黄某已经回到家中。执行法官立即驱车赶往被执行人黄某居住的村社,将被执行人黄某堵在家里,因被执行人黄某未主动申报财产,被法院决定拘留15日。宣布拘留时,执行法官将拘留决定书照片采取彩信方式发送其女儿。随即就接到了其女儿的电话,表示愿意代为履行,因本人在外地,会及时来法院办理履行和担保手续,请求法院提前解除对其父亲的拘留措施。案件最终采取履行一部分,分期一部分的方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圆满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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