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集体所有的使用权(经营权)。
3.各种各类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医院〉、公益非营利法人教育设施设备、医疗设施设备、以及其他公共设施。
4.财产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以及有争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财产。
5.被人民法院等机构查封扣押的财产。
6.被司法等等机关监管的财产。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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