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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国的死刑怎么执行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交付执行。在交付死刑前,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人临场监督。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拘留场所执行。指挥执行的法官应当对罪犯进行验证,询问是否有遗言、信函等。,然后交付执行。死刑执行前,发现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暂停执行,并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死刑应当公布,不得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形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死刑。死刑执行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最高人民法院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内容来源于网络。


责任编辑:(刘一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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