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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营销系列(三):律师如何为客户讲课?

为客户讲课是律师工作的一部分。定期为客户进行法律培训也是法律顾问协议中的必有内容。

如何给客户上一堂精彩的法律课,是很多律师经常思考的问题。


讲课的好处


毋庸置疑,讲课成为律师树立专业形象、进行自我营销的重要方式。为了准备一堂精彩的课程,律师需要集中精力深入研究相关知识、总结自己的办案经验,无形中强化了自己的专业知识。

另外,讲课可锻炼口才、树立自信心,对提升口才和文采都是很好的途径,从长远看,对庭审的口头表达、与客户的语言沟通都大有裨益。

律师圈最典型的模范要数朱树英大律师(建纬律所的主任、创始合伙人),他本人每年讲课几十场。另外,他也笔耕不辍,写了大大小小的 400 多篇文章,在建设工程领域建树了得,让圈内律师同行无不刮目相看。

知识产权出版社专门为朱律师出版过两本书:《苦寒磨砺筑方圆——律师演讲技能提升之道》《苦寒磨砺筑方圆——律师写作技能提升之道》,一本是教律师如何说,一本是教律师如何写,经验之道、肺腑之言跃然纸上,无不让人叹为观止。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袁华之大律师这样评价朱大律师的著作:朱律师此书,完全从律师的操作实务出发,着重阐述了演讲的魅力。于律师而言,演讲能力是律师职业的核心技能,是律师完善自我修养和进行高雅营销的重要途径;演讲水平的不同将从专业技能、市场拓展能力、业务收入水平、执业传承等各个角度决定律师不同的层级。于行业而言,演讲与写作是律师群体将理论沉淀和实践经验相互分享最高效的方式之一,是行业内部自我培训和传承的重要机制。

用老百姓话说,只有肚里有,才能讲出口。也就是说,律师去给客户讲课,首先自己“肚里”得有货,否则,你讲得不深,也不会受到客户的欢迎,当然你的营销效果也不会很好。

所以,我想对那些急着出去讲课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说一句话,最好对某方面的法律业务有所沉淀、有所研究,加上有意识地训练后,再在去给客户讲课比较稳妥。


从公益讲课开始练习


年轻律师想去给客户讲课可能机会不多。客户通常会找比较资深有名的律师去分享,比如:律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其他有“名头”的专家,很少会去找一些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律师去讲。

那么,年轻律师如何获取讲课机会呢?我建议大家可以从公益讲座开始。

比方说,先从街道、学校的公益普法教育课开始练习。因为这些公益讲座通常是免费的,也不会产生案源,所以大律师们可能都不愿意去参加。在这种情况下,恰恰是年轻律师很好的介入机会。

年轻律师要始终关注这种机会。在每年的全民宪法宣传日,很多单位会邀请律师去普法讲座,平时也会有一些小微企业会邀请律师做免费讲座,这些讲座恰恰是年轻律师锻炼的最好机会。

年轻律师如果能去讲的话,一定要珍惜这些机会,不要以为是公益讲座,就敷衍了事。因为你本身也没有太多可讲的,如果再不充分准备,估计到了现场,也不会收到好的效果,甚至可能“漏洞百出”让听众笑话。

通过多次公益讲课,你会不断积累经验,终有一天会侃侃而谈、游刃有余。可能有些年轻律师会说,我不敢讲。为什么不敢呢?一是紧张,面对许多人的时候有演讲恐惧症,且经常会忘词;二是怕听众提问。

比如:讲到合同无效时,有人问采矿权转让没有经过行政机关批准合同是不是无效,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显得太尴尬。

说实话,有这些顾虑非常正常。每位大律师都是从年轻律师、没有经验的职业人成长起来的,都经历了“青涩”的成长阶段,所以说,请大家无需担心,在这些场合下,生疏或疏漏也是很自然的事情,遇到当场不能回答的问题,可以以问题复杂为由,告诉提问者待讲座结束研究后予以答复。

在这些小的场合下出“丑”,是为了在大场合下不出“丑”,所以你必须从心理上接受这样的训练,让自己从内心先强大起来。

大家熟悉的北师大于丹老师,在百家讲坛上引经据典、出口成章,堪称演讲达人。但是她在一次电话采访中说,她小的时候很少讲话。那为何现在与小时候判若两人,最大可能是与她的教师职业训练有关。美国林肯总统,年轻时经常到法院去旁听开庭,用心去训练演说技能,最终成为美国一位知名的演说家。

举这两个例子是告诉大家,首先要接受刚开始“磕磕绊绊”甚至“结结巴巴”的发言和大兵压境般的恐惧这样的一个现实状况,然后有意识的去训练,认真地准备勇敢地去讲,才能成为合格的演讲者。

为了克服紧张,可以从小课题开始。比如说,讲一下合同和公章的问题,或者讲一下用人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这些话题在网络上可以找到很多成熟的讲课资料。作为考过法考的人来说,讲得再不对也不会错到哪去,只要你认真地去准备。

在这里,我也毛遂自荐一下自己的专著《企业合同管理33讲》,这本书里面有很多现成的真实案例,大家可以把那些案例引用到你的讲座里,讲给客户听。虽然你没有承办过这些案例,但是这些案例是在企业中真实发生,且有一定的普适性,你可以拿来稍微调整,直接用于你的讲座之中。


讲课吸引力:有趣、有料、有用


我觉得律师做讲座,要做到“三有”:有趣、有料、有用。为什么要做到这“三有”?任何一场讲座缺少任何一项都没有意义。

比如说,给大家“灌心灵鸡汤”,有趣也可能有料,但是没有用或者用处不大,听众就会感觉没有实际的收获,而听不下去。

律师作为专业人士给客户做讲座,首先要把专业知识灌输到公司员工的脑子里,并最终贯彻到实际工作之中,而不是给他们讲传奇的故事。

即,律师的讲座首当其冲的目的是“有用”,而不能“剑走偏锋”偏离了这个目的.客户最关心的是实际工作中法律风险的防范,而很少关注法律理论是怎么演变而来的。

比如,律师给客户讲代位权诉讼,就不能仅讲法条如何规定、立法本意是清偿“连环债”。客户最关心的是,该制度是否能应用到他们公司的债权清偿中去。对其他的理论和规定,客户不见得感兴趣。

如果脱离客户关注的“有用”,全面展开讲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应收账款质押以及债权转让冲突等问题,你就会看到多数听众会摸起了手机,沉浸在另一个世界了。

但如果你跟他们讲“代位权诉讼”对他们有什么用处、好处,他们立马就会竖起耳朵,认真倾听。

比如:你讲代位权诉讼胜诉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在债务人濒临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时,可绕开债务人直接起诉其债务人,通过代位权诉讼直接向实力雄厚的次债务人追偿。讲述这样的内容,客户自然愿意听。

什么是“有料”?律师讲座时不能只读条文,要向客户展示条文的应用场景。律师讲条文,客户完全可以从手机直接查阅,只要认识汉字,就能读懂法条的意思,但是客户可能很难想象法条的应用场景。

比如说,合同中关于撤销权有两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以及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撤销。

如果仅看条文,大家能明白其中的意思,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该法条的应用场景。律师要给客户讲的是法条的适用具体场景,再对接客户的场景教客户如何应用,就达到了“有料”的效果。

第三要做到“有趣”。有趣,就是通过声音变换、身体语言运用、修辞方法借鉴等手段,寓教于乐,让听众感觉到轻松愉悦。

说相声演小品要讲究有趣,律师的讲课为什么要讲得有趣呢?良药苦口利于病,但太苦难以下咽,并不能治病。再好的专业知识,讲得晦涩难懂,传达不到听众大脑里,也只能“滞留”在主讲者的脑海里。

曾有位律师跟我说,本以为只要给客户讲干货大家都会认真听,其实不然,将枯燥的专业知识讲得有趣确实是一门学问。

他说,去某机关做过一场民间借贷纠纷的讲座,讲座前,他梳理并仔细研究了民间借贷有关法条,并购买了专家专著,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中的每一条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制作了精美的 PPT,给听众一板一眼地进行了讲解,结果是,让他越讲越没有信心:有些人在睡觉,有些人在看手机,有些人假借接电话溜出会场,他感觉在“对牛弹琴”。本是专业实用的讲座,因为无趣而没有取得良好效果。

有些律师会认为,律师的专业形象就是要保持矜持、严肃甚至不苟言笑。专业知识用法言法语去讲述才能显得“深奥”,那种“油腔滑调”“有说有笑”的讲述方式会“拉低”自己的专业形象。

而我觉得,讲对专业知识很重要,但讲述方式同样重要。很多的律师去讲课的时候,往话筒前面一坐,打开笔记本,对着电脑“播报”已制作好的 PPT,效果几乎和播放录音差不多,没有昂扬顿挫,没有手势,没有演讲者与听众的问答互动,也没有穿插有趣的故事和通俗易懂的释解,最后,只会听到邀请方礼貌地“称赞”,讲了这么久,辛苦啦。

其实授课效果好不好,看看听众的听课姿势就知道,看手机、打瞌睡、溜号都是授课效果差的直接表现。如果很多人始终抬头在听你讲,就说明你讲得确实有趣、有料、有用,反之,就是一场失败的授课。

如何做到有趣有料有用呢?大家要注意以下的几个方面。

第一,要充分准备。

一是全面收集权威材料,二是反复训练。精彩的电视节目,都是充分准备的结果。在现实生活中,敢给大家唱歌的人,他事前都是充分准备的,否则他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毛遂自荐。

现在你去给别人讲课,当然要充分的准备和训练,必要时也可邀请父母朋友坐在旁边,听你试讲,并让他们指出问题。特别是年轻律师,千万不要高估了自己的能力,训练是非常有必要的。

俗话说,文章不厌千回改,讲座亦如此,练习会让你讲课更自如。

第二,要针对客户的关注点设计讲课内容。

本人在“喜马拉雅”上分享的《大律师锤炼计划》的节目内容,是根据年轻律师在成长过程中面临的众多问题而设计,因为这些问题是大家的关注点,容易引起大家的收听兴趣。抓不住听众的兴趣点,就“抓不住”听众的耳朵,听众就不会去认真听。

比如:邀请方某公司最近有一起赔偿事件,是因为公章管理不严在对外担保承诺书上盖章,最终被法院判令承担责任。这个时候,你去讲公章的管理、公章效力等内容肯定会引发客户的兴趣。

再比如:某央企在收购某重大项目时,没有通过“班子会”研究决策,由公司“一把手”一人拍板确定,后来“一把手”因为决策程序不合规受到处分。这个时候,你讲国有资产管理的合规规定可能就会引起公司的关注。

再比如:去劳动密集型的企业讲座,劳动争议解决的话题可能是他们的急需。当然,讲座前,也可以与客户沟通了解他们的关注点,只要讲座抓住听众关注点,就不用担心听众注意力不集中了。

第三,要多学习一些讲座临场发挥的经验。

在此,我分享一下本人的经验。首先,讲座语调要抑扬顿挫。有些律师的讲座,就是读条文,信息量很大,讲座时间很长,但自始至终只有一种语调。

说实话,我们每个人都从小听老师讲课、听领导讲话,只要是发言者照本宣科,节奏像和尚“念经”一样单调,大多数听众就会走神。人有视觉疲劳,也有听觉疲劳,消除听觉疲劳的方法,就是要语调抑扬顿挫。

所以,讲课时要注意声音、语调的变化。年轻律师讲课时心里会紧张,很难做到游刃有余。努力尝试:讲一会稍微停顿,讲一会声音变大,再讲一会语调降低,这样不易让听众听觉疲劳。

其次,讲课风格力求风趣。开场可以通过轻松方式暖场。比如:非常感谢大家捧场来听我的课,为了表达感谢,我给大家发一个微信红包,算是一点见面礼,大家说好吗?这样会让讲座的气氛活跃起来,赢得听众的好感。

讲到一些难懂的法律概念时,要用身边的生活实例,通过打比方、设定法律适用场景等方式予以解释。

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栏目为什么受到老百姓的欢迎?它的套路是:开场先播放一片真实故事,然后引申出本期关注的法律问题。看似是在讲“东家的狗咬了西家的鸡”的鸡毛蒜皮的事,实际上是通过那些家长里短的生活场景去演绎法律问题。这种方法我们也可以套用。

比如说,讲“阴阳合同”的问题时,笔者列举了一个例子:现在北京有位“白富美”的“房姐”,名下拥有十几套房子,有一天心情不错,想卖掉二环内的一套二手房换一处大宅子,二手房的售价 1600 万元,但为了少缴纳一些所得税,在房产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故意压低房屋价格,合同约定房屋成交价为 750 万元,房子过户完,房姐向买家追讨房款尾款时,对方拿着 750万 元合同说房款付清了。

问题来了:一宗房屋买卖,签订两套合同,这宗买卖到底以哪份为准?这就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阴阳合同”问题。这种场景很常见,很多听众买卖二手房时也都如此办理,代入感很强,再去理解“阴阳合同”就容易多了。

再比如说,针对某个法律问题需要征求大家的意见时,我会让大家举手示意,认为合同有效的,请举手;认为合同无效的,请举手。

总有一些始终不举手的人,这个时候我就会说,我知道“双 11”购物节刚刚过去,那些没有举手的人是不是刚被“剁”了手,无手可举?大家就会哄堂大笑,那些走神了听众,突然听到身边人大笑,也会回过神来探个究竟,又回到听课状态,听你讲下去。

在大学里,同样是讲民事诉讼法的课程,同学们为什么愿意听张老师而不愿意听李老师的课?就是因为张老师讲得更风趣。

再其次,要在讲座中引述大量案例,“以案说法”效果好。

我给大家分享课程时经常引入案例。因为听众都喜欢听案例,案例有代入感、有故事性。法律培训纯讲法条,听众就打瞌睡,如果法条讲得索然无味,就很难引发听众的兴趣。

很多人的演讲精彩纷呈,让听众不愿分神,是因为主讲人所讲内容触到你的痛点或兴趣点。罗振宇或吴晓波的跨年演讲,既有“心灵鸡汤”滋补你的心田,又有科学预见鼓舞你的期盼,所以容易产生共鸣。为何取得这样的效果,就是是因为他们的演讲中植入了案例:大数据和新闻故事。

律师去讲法律也可以如此。案例就是讲座的最好调料。如果你讲述的案例正好是客户发生过或者即将要发生的案例,或者正好是长期困惑客户的难题,你的讲座就会触动客户的痛点和关注点。无论多复杂的法律关系,如能通过通俗的案例去演示,那再好不过。

我在《企业合同管理33讲》就通过很多通俗的实例来讲解法律关系。比如说,通过债权转让解决“三角债”的问题,我就拿打麻将为例,张三欠牌友李四的 15 元,牌友王五欠牌友张三的 12 元。怎么办?张三对王五的债权转给李四,李四向王五要 12 元,李四再向张三要 3 元,三方清账,这就是典型的合同权利转让的生活案例。

复次,要脱稿讲课,不要过分依赖 PPT。

有些律师讲课,几乎是参考电脑上做好的 PPT,照着自己准备好的稿子读,没有眼神和手势的互动,听众第一反应就是,你是一台“播放机”,只会照本宣科,不会讲课或者讲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脱稿的另一个好处就是便于互动,你可以边讲边观察听众的反应。发现听众低下头看手机或东张西望,就说明他们没兴趣了,你需要及时调整你语调或内容了。比如:你描述完案件事实,发现听众紧皱眉头,你就应该知道听众没有听懂,你应该重复一遍或换个说法再讲一遍。

在讲座中,PPT 有被过分利用的趋势。很多主讲者担心忘词,就把所讲的内容尽可能地堆积到 PPT 上,待讲课时照着 PPT 读,其实,这种 PPT 的展示效果会很差。

听众看到这种 PPT 会有两种反应,一种反应是用手机拍下来,等有时间后再去仔细看(实际上以后也不会看),拍照后就不听主讲者的朗读了;另一种反应是,能看清就自己看文字内容,不听主讲者的朗读,看不清的,才会听主讲者的发言。

所以,建议 PPT 上展示的内容要高度精炼,既能提醒自己下一个问题讲什么,又不要让听众自己去读而不再听。罗振宇、吴晓波的跨年演讲的 PPT 就是最好的典范。

最后,讲和听的互动是讲座成功的关键要素。有些律师认为,讲座是主讲者的独角戏,能不能唱好,关键看主讲者的内容是否受欢迎。但本人觉得,讲和听的互动是讲座成功的关键一环,没有听众的全面参与,讲座就难以达到良好效果。

耳朵是长在听众头上的,客户可以组织员工来听课,但不能保证每位员工一定会去听。主讲者只有与听众形成良性互动,让听众“愿意”听讲,才算是成功的讲座。

比如说,我有的时候给听众发红包,让大家抢,这会让大家感觉眼前一亮,感觉我和别的主讲者不一样,会对我产生一定的好感。对主讲者没有好感,自然也不会喜欢听他的课。

在讲座过程中,可以要求取抢得红包数额最大的听众回答问题,并告诉大家会根据听课情况再发红包,让听众觉得好玩,他倾听的愿望就会增强,这就和很多晚会设计抽奖环节是一个道理,其实不在于抽到什么奖,关键是一种期盼,有期盼就会多一些注意力,有注意力就能听得入神,讲座的氛围就会好。

衷心地祝愿你,勇敢地开始你的第一课,用心训练,你可以讲得很精彩。



责任编辑:(王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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